身份核验工作有关说明

2025-10-27

一、身份核验方式

(1)人证核验

借助人脸识别设备核验。

对住院分娩孕产妇、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时新生儿父母及申领人等进行核验。孕产妇或委托的出生医学证明申领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进行人脸识别认证,办证时新生儿父母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读卡查验。

(2)人工核验

港澳台居民及外籍人士:提供本人港澳台通行证或居住证及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由至少2名医务人员(一医一护)对其身份进行核对。

人脸识别核验未通过者、身份证遗失有户口簿和临时身份证、人脸识别设备未完全配置全:至少2名医务人员(一医一护)对其身份进行核对,可以借助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鄂汇办、支付宝(湖北公安小程序)等人脸核验功能,查看身份证电子证照。